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述法报告
党委书记 尹二军
2022年,在省委市委和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省教育厅和市委在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学院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推进落实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现就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报告如下:
一、2022年以来的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依法治校机制。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法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年度工作要点,对治理结构、制度规范等作出全局性部署;制定《关于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法治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抓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二级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等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和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二)强化建章立制,筑牢依法治校根基。以修订完善《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为契机,深入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释”工作。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28项、废止规章制度11项。同时,加强重要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核,着力构建“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大学规章制度体系;依托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打造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规章制度信息化、公开化管理;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经营、无形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三)强化内部治理,提升依法治校能力。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议事规程、明确议事范围、提高议事决策水平;落实二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切实增强二级机构议事决策能力;梳理校院两级治理体系权责清单,明确各二级单位职责权限,推动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组织架构,构建由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学校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的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成立党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加大对经费预算决算、招生录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四)强化权益保护,拓展依法治校渠道。利用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高效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师生权益保障机构,设立教职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全力保障师生申诉权利;完善法律顾问、项目评审等专家论证和评估咨询制度,组建由法治机构工作人员、法学专家、专职律师、二级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学生法制员组成的专兼职结合、校内外联动的法治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深度融入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参与《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论证工作,服务地方法治建设。
(五)强化宣传教育,厚植法治文化土壤。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和校园生活,不断增强法治教育感染力和渗透力;依托法治宣传月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普法讲座,进一步提升师生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开辟学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打造“法治文化节”等普法品牌,获评“河南省平安校园”。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校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与国内一流职业院校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高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重心主要在业务工作上,学法的时间没有保障,学法的质量不高。二是法治工作队伍有待加强、专业度还有待提高。目前机关的法治工作主要依托于法规科室和法律顾问,机关工作人员缺少系统全面的法治学习经历,尤其是法律专业方面的人员力量比较薄弱,处理问题时法治思维和专业性有待加强。三是学校法治建设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学校在化解矛盾、处理问题中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法治流程。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把依法治校融入贯穿到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带头学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二)健全学校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加大院直机关法治队伍建设。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吸引高质量法律专业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增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机关干部进行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学习,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培养一批懂法、用法的党员干部。
(三)健全学校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制度梳理,进一步提升学校领导干部的依法治校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加大部门沟通和协作,创新普法形式,全面推进学校“八五”普法。不断增强学校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